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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SINESS AREA

业务领域

破产重整与清算

经天所破产团队自1996年开始一直从事破产业务,专注破产清算、重整、和解、强制清算、债务重组、行政清理等领域已逾二十年,在破产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,包括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例运用“执转破”实现企业重整自救的“水指实业”重整案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单位的“安琪食品”重整案、深圳第一例高尔夫俱乐部强制清算案、深圳第一例采用股权拍卖式重整的“南岭玩具”重整案、疫情期间助力民生物资复工复产的“西满塑料”重整案,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案件办理效果显著。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后,经天所承办了国内首宗梁某锦个人破产案件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例强制批准的陈某文破产重整案。破产业务团队所承办的诸多案例,先后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列入破产审判典型案件,并被中央电视台、深圳卫视、人民法院报、经济观察报、晶报、新京报等媒体报道,部分案例亦写入有关法院年度工作报告。

经天所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机构管理人名册成员,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,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,团队成员为深圳地区个人管理人。为普及破产理念和破产知识,破产业务团队负责人亦开设了个人“破事好说”微信公众号,定期发布原创破产类文章。


主要业务范围:

·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、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

·接受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推荐担任破产案件的管理人

·接受人民法院指定,担任债务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,推动各方协商并就重整方案达成共识

·接受困境企业的委托,就其债务、资产重组事务开展尽职调查,并提出解决方案

·作为债务人、战略投资者、股东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的重整、和解、债务重组

·代理债权人、债务人、股东、取回权人等主体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或强制清算,参与破产或强制清算程序

·为客户提供跨境破产事务的法律服务

·代理自然人申请个人破产,接受指定担任个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

·代理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业务

·其他与破产、重组相关的业务